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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府「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」,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(星期一)止受理提案,歡迎踴躍提案申請!

一、有關本府「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」,補助對象含本縣立案團體或會址設立於本縣轄內立案之民間客家、社會、學術、文化及文藝之團體,及本縣公私立幼兒園、各級學校及政府立案之國內大學校院等單位,補助範圍為客家語言、文化推廣、客家學術調查研究、客家學術研討、研習、客家歌謠研習、客家民俗或其他文化活動。

 

二、為鼓勵40歲以下青年參加活動,本府修正「新竹縣政府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申請表」及「新竹縣政府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成果報告書」,並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(星期一)止受理提案,歡迎踴躍提案申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