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6月27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54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客語沉浸式教學推動成效,客家委員會修正補助項目經費基準表,內容摘述如下:
(一) 語言研究費:如為全客語教學者,並具中高級以上認證者,每月得再增列補助新臺幣1,000元。
(二) 教材編輯費:如為全客語教學者,並具中高級以上認證者,每月得再增列補助新臺幣2,000元。
三、旨揭補助項目經費基準表,自即日生效,請所屬學校(園)及相關單位參閱運用。
四、相關計畫資料可逕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查閱,網址如下方連結。
五、如有疑問,請逕洽客家委員會:
(一) 聯絡人:雷小燕小姐
(二) 聯絡電話:(02)8995-6988 分機5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