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大陸籍配偶結婚時,要先在大陸辦理結婚手續,取得經驗證的大陸結婚公證書,再持憑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然後經過居留滿一定時間後,再申請定居,並辦理戶籍登記,即可申領國民身分證。
詳細流程請參閱「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」:https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media/39896/%E5%A4%A7%E9%99%B8%E9%85%8D%E5%81%B6%E5%9C%98%E8%81%9A%E8%87%B3%E5%88%9D%E8%A8%AD%E6%88%B6%E7%B1%8D%E7%99%BB%E8%A8%98%E6%B5%81%E7%A8%8B%E8%A1%A8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