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112年度起連續假期暫停各項預約登記服務(含預約結婚登記)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連續假期包括:
(一)開國紀念日。
(二)農曆除夕及春節。
(三)和平紀念日。
(四)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。
(五)端午節。
(六)中秋節。
(七)國慶日。
有辦理結婚登記之需求,建議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,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之當事人指定之日期,完成結婚登記,歡迎多加利用。前項指定之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之辦公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