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將環境保護 、社會責任和組織治理原則納入宗教場所的日常營運和管理中,進而提升其永續發展、社會責任和公私相互合作特定本評鑑計畫。
評鑑對象為設立於本縣轄內之宗教團體。
評鑑項目包含環境永續 、社會責任、組織治理等三大面向。